2005全國機車爬山賽注意事項

小忍 發佈於 星期四 4 月 7, 2005 分類為 活動

一. 報到前如有油料不足的車手,請先在報到前將油料加滿。

二. 比賽車輛一律停於比賽車集車區停車格內不得隨意停放。

三. 比賽車通過終點後,經RS路段回到起點將比賽車停放於比賽車集車區內,不得任意停於比賽車集車區
以外的區域,一經察獲將取消其當天參賽資格。

四. 比賽發車順序:請依大會裁判人員指示,按號碼順序排列,準備就位。


五. 比賽發車順序:到了車手的比賽梯次號碼,車手未至比賽起點就位,視同放棄該回合比賽。

六. 比賽當天,嚴禁在比賽場地內燒胎,如有燒胎行為,經大會裁判組人員登記比賽號碼,大會將取消
車手當天比賽資格。

七. 比賽集車區:*車手對車輛進行調教時,僅限定於在集車區停車位上架起中柱及側架做車輛的調整。
*不得做任何動態試車的動作。經大會裁判組人員登記比賽號碼,將取消車手當天比賽資格。

八. 車手準備至比賽起點就位時,如有刻意加速試車的動作時,經大會裁判組人員登記比賽號碼,該回合
加罰5秒。

九. 燈具需以膠布貼覆,報到驗車的時候若有任何需拆除或需以膠布貼覆的地方。請遵守現場驗車人員
的指示。未合規定一律禁止下場比賽。

十. RS路段管控:不定點隨時對在RS路段上有發生以下狀況之車手,作出裁決。將危險駕駛、不當超速者
、故意造成音量過大之車手,該回合將加罰5秒。

十一. 比賽進行間比賽車輛一律禁止駛離大會比賽會場並集中管理於大會比賽車集車區,如需駛離將失去
當天比賽資格。

十二. 如有急需將比賽車駛離會場,請出示當天比賽執照證明身分。但是一樣視同放棄當天比賽資格。

十三. 參賽團體不得於比賽場內架設含有任何廣告圖文之帳棚,僅只能架設素面帳棚(未有任何廣告圖文
之帳棚),如有違反規定將一律不得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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